二手房交易中,因房价波动、政策变化或双方履约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的毁约事件频发,不仅扰乱市场秩序,更给守约方带来经济损失与时间成本,厘清毁约情形、责任划分及应对策略,对买卖双方至关重要。
常见毁约情形及责任认定
二手房毁约可分为买家违约与卖家违约两大类,具体情形及责任如下:
违约方 | 常见情形 | 原因 | 常见表现 |
---|---|---|---|
买家 | 资金问题 | 贷款未批、资金链断裂 | 逾期付款、拒绝签署过户文件 |
买家 | 房价上涨反悔 | 市场行情上涨,想毁约转卖他人 | 要求降价、以“房屋有瑕疵”为由拒付尾款 |
买家 | 房屋问题反悔 | 发现房屋漏水、凶宅等未披露问题 | 拒收房屋、要求解除合同 |
卖家 | 房价上涨毁约 | 想加价或卖给更高出价者 | 要求加价、不配合办理过户 |
卖家 | 产权问题毁约 | 房屋有抵押、查封或共有权人不同意 | 拒绝提供解押材料、拒绝签署过户文件 |
卖家 | 一房多卖 | 见利忘义,将房屋卖给第三方 | 已将房屋过户给他人,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 |
责任认定需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:若合同约定“定金”,则适用定金罚则(买家违约,定金不退;卖家违约,双倍返还定金,定金金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%),若约定“违约金”,则按合同金额支付,但守约方需证明实际损失,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,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,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政策突发限购)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可免责,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。
法律后果与防范应对
法律后果: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(若可能)、赔偿损失(直接损失+预期利益,但预期利益需可预见)、支付违约金、适用定金罚则等责任,若恶意违约(如隐瞒房屋重大瑕疵、一房多卖),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。
防范与应对:
- 买家:1. 查产权(产调确认无抵押/查封、共有情况);2. 明确条款(违约责任、交房时间、税费承担);3. 预留缓冲(贷款审批期预留3-6个月,备足定金与首付款);4. 保留证据(沟通记录、付款凭证)。
- 卖家:1. 核买家资质(征信、贷款预审);2. 约定节点(明确过户时间,逾期违约金比例);3. 保留证据(购房款收据、履约证明)。
若已毁约,守约方可先协商,协商不成发律师函,再诉讼/仲裁,注意3年诉讼时效。
相关问答FAQs
Q1:二手房交易中,买家因贷款未批毁约,定金能退吗?
A:若合同明确约定“因贷款未批导致无法履约,定金可退”,则按约定处理;若未约定,且买家能证明贷款未批非因个人信用问题(如银行政策突变、额度紧张等),可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,请求减免定金责任;若因买家自身征信问题导致贷款未批,则定金通常不予返还。
Q2:卖家违约时,买家除了要回定金,还能主张哪些赔偿?
A:除双倍返还定金(若适用定金罚则)或返还定金外,买家还可主张:1. 违约金(按合同约定,过高可申请调减);2. 房屋差价损失(需提供市场评估价证明,证明因房价上涨导致的实际损失);3. 直接损失(如中介费、评估费、装修损失等),但需提供票据佐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