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手房交易中,“双税”通常指增值税及附加、个人所得税,是卖方需承担的主要税费(部分地区约定由买方承担),了解双税的计算方法,有助于买卖双方明确交易成本,合理规划资金,以下从征收范围、税率、计算规则、免征条件等方面详细说明。
增值税及附加
增值税是对销售不动产增值额征收的流转税,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(7%)、教育费附加(3%)、地方教育附加(2%),合计为增值税税额的12%,因此实际综合税率约为5.6%。
征收范围与纳税人
- 征收范围:在中国境内销售二手房的单位和个人。
- 纳税人:卖方(产权人)。
计算规则(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)
普通住宅需同时满足: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≥1.0;②单套建筑面积≤144㎡;③实际成交价≤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.2倍(各地标准略有差异,以当地政策为准)。
房屋类型 | 持有时间 | 征收方式 | 计算公式(综合税率5.6%) |
---|---|---|---|
普通住宅 | 满2年 | 免征 | 0 |
普通住宅 | 不足2年 | 全额征收 | 成交价×5.3%(成交价÷1.05×5%×1.12≈成交价×5.3%) |
非普通住宅 | 满2年 | 差额征收 | (成交价-原价-合理费用)÷1.05×5%×1.12 |
非普通住宅 | 不足2年 | 全额征收 | 成交价×5.3% |
关键说明
- 差额征收:“原价”指购房发票金额,“合理费用”包括契税、印花税、交易手续费等(需提供凭证)。
- 非普通住宅:任一条件不满足普通住宅标准即视为非普通住宅(如容积率<1.0、面积>144㎡等)。
- 免征条件:普通住宅且持有满2年,免征增值税;非普通住宅持有满2年且能提供原购房发票,按差额征收,若差额≤0则免征。
个人所得税
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方出售二手房所得(财产转让所得)征收的税种,核心是区分“差额征收”与“核定征收”。
征收范围与纳税人
- 征收范围:卖方出售二手房取得的增值收益。
- 纳税人:卖方(产权人)。
计算规则
征收方式 | 适用条件 | 计算公式 |
---|---|---|
差额征收 | 能提供房屋原值及费用凭证 | (成交价-房屋原值-合理费用-相关税费)×20% |
核定征收 | 无法提供原值及费用凭证(如继承、赠与房产) | 成交价×征收率(1%-3%,具体税率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,如北京1%、上海2%) |
免征 | 满五唯一 | 0(“满五”指持有满5年,“唯一”指家庭唯一生活用房) |
关键说明
- 房屋原值:购房发票金额、契税、印花税、装修费用(需提供发票,不超过房屋原值的10%)等。
- 合理费用:交易手续费、评估费等实际发生的成本。
- 相关税费:已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、印花税等。
- 满五唯一: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核心条件,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、户口本等材料核实。
注意事项(契税补充说明)
虽“双税”不包含契税,但交易中契税由买方承担,需同步明确:
- 首套普通住宅:90㎡以下1%,90㎡以上1.5%;
- 二套普通住宅:90㎡以下1%,90㎡以上2%;
- 三套及以上/非普通住宅:3%-4%(各地有差异)。
举例说明
例1:普通住宅,持有1年(不足2年),成交价200万,原价120万,无合理费用凭证。
- 增值税:全额征收,200万×5.3%=10.6万;
- 个税:核定征收(无法提供凭证),200万×1%=2万(假设核定率1%);
- 双税合计:12.6万。
例2:普通住宅,持有3年(满2年),满五唯一,成交价200万,原价120万,合理费用5万。
- 增值税:满2年普通住宅免征,0;
- 个税:满五唯一免征,0;
- 双税合计:0。
相关问答FAQs
问:二手房交易中,“满五唯一”的房子可以同时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?
答:是的。“满五唯一”指房产持有满5年,且是卖方家庭(含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唯一生活用房,对于普通住宅,满五唯一满足“满2年”免征增值税条件,同时满足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,因此双税均可免征,若为非普通住宅,满五唯一可免征个人所得税,但增值税需根据持有时间判断:满2年按差额征收,不足2年全额征收(若差额≤0则免征增值税)。
问:二手房交易中,双税必须由卖方承担吗?可以约定由买方承担吗?
答:从法律角度看,双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是卖方,但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税费承担方式(如“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”),需注意:若约定由买方承担但买方未实际缴纳,税务机关仍会向卖方追缴,因此卖方需确保买方具备履约能力,避免后续纠纷,实践中,契税通常由买方承担,这是行业惯例,也可协商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