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价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或现房销售许可前,将拟销售房屋的价格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登记,经审核公示后作为后续销售基准价格的管理制度,这一制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,防止开发商随意定价、哄抬房价或恶意降价,保障购房者知情权,同时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数据支撑,以下从备案主体、管理部门、具体流程、价格规范及地区差异等方面详细说明房价备案的相关内容。
房价备案的主体
房价备案的主体主要是从事商品房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各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,开发商在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或《现房销售备案证明》前,需完成价格备案手续,对于二手房交易,虽然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,但部分城市要求中介机构对挂牌房源进行信息备案(包括价格),房价备案”的核心监管对象仍是一手房市场。
房价备案的管理部门
房价备案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管理,核心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简称“住建局”)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简称“发改委”),部分地区还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。
- 住建局:作为商品房销售的主管部门,负责审核开发商提交的价格备案材料,包括房源清单、拟售价格、成本核算报告等,确保价格与项目品质、成本相符,并通过官网、售楼处等渠道公示备案价格。
- 发改委:负责价格政策的制定与指导,监督备案价格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调控要求(如是否超出“限价”范围),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警。
- 市场监督管理局:若开发商存在价格欺诈(如“低备案价、高实际成交价”)、虚假宣传等行为,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。
房价备案的具体流程
房价备案需严格遵循法定流程,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节差异,但总体步骤如下:
准备备案材料
开发商需准备以下材料(以多数城市要求为例):
- 企业营业执照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;
- 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(“四证”);
- 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或《现房销售备案证明》(若已取得);
- 房屋销售方案,包括具体房源信息(幢号、单元、房号、建筑面积、户型等)及拟销售价格;
- 成本核算报告,需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,说明开发成本(土地成本、建安成本、税费等)及利润率,确保价格合理。
提交备案申请
开发商通过当地住建局指定的线上系统(如“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平台”)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,填写《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》。
部门联合审核
住建局会同发改委对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以下内容:
- 房源信息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,是否存在“一房多卖”风险;
- 拟售价格是否与成本核算报告匹配,是否存在明显虚高或恶意低价(如低于成本价销售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);
- 是否符合地方调控政策(如限价城市是否备案价高于最高限价)。
审核周期一般为5-15个工作日,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,需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。
公示与存档
审核通过后,住建局将备案价格在官网、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,公示内容包括楼盘名称、房源明细、备案单价、总价、有效期(通常为6-12个月)等,公示无异议后,备案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,形成电子档案供购房者查询。
价格调整与重新备案
备案价格有效期内,若开发商需调整价格,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,且调整幅度需符合当地规定(如上浮不得超过5%,下浮不限,但需说明原因),若超过有效期,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。
备案价格的管理规范
备案价格并非“一成不变”,但需在政府监管框架内运行,核心规范包括:
- “一房一价”制度:每套房屋需单独备案,禁止“一口价”或捆绑销售(如“买房必须买车位”),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备案价(限价城市不得高于最高限价),但可低于备案价优惠促销。
- 价格浮动限制:多数城市允许开发商在备案价基础上进行小幅下调(如10%-15%),以促进销售;上浮则需严格审批,防止借涨价扰乱市场,北京规定备案价3个月内不得上调,6个月内上调幅度不超过5%;成都允许备案价下浮20%,但需书面说明原因。
- 明码标价要求:开发商必须在售楼处公示《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》《房屋销售情况表》(含已售房源、待售房源及价格),实际成交价需与备案价一一对应,不得标低卖高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(如“茶水费”“选房费”)。
不同地区的备案政策差异
由于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不同,房价备案政策存在显著差异:
- 一线城市(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):实行严格限价,备案价不得高于同地段新房均价的10%,且需参考周边二手房价格,确保“房价与收入匹配”,上海要求备案价需经过第三方机构成本审计,且公示后3个月内不得调高。
- 新一线城市(杭州、成都、武汉等):允许价格适度浮动,但备案价需与项目品质挂钩(如精装修房可适当上浮),且对恶意降价(如低于成本价导致项目烂尾)进行干预,杭州规定备案价下浮超过15%需重新提交成本报告,说明降价原因。
- 三四线城市:侧重“稳房价”,防止价格过快下跌影响市场稳定,部分城市要求备案价下浮幅度不超过10%,避免开发商“降价跑量”引发业主维权。
违规行为的处理
若开发商未按规定备案、擅自涨价、价格欺诈或公示不全,将面临以下处罚:
- 警告与整改:由住建局责令限期整改,公示不充分的需在售楼处补充公示;
- 罚款:根据《价格法》,可处5万-20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处20万-100万元;
- 限制销售:暂停网签资格,直至整改完成;
- 信用惩戒:列入“失信企业名单”,在土地出让、融资等方面受限。
房价备案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,通过“申报-审核-公示-监管”的全流程管理,既约束开发商定价行为,保障购房者权益,又为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障,购房者在购房时可通过住建局官网、售楼处公示等渠道查询备案价格,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。
相关问答FAQs
问:房价备案后,开发商还能降价销售吗?降价幅度有限制吗?
答:备案后开发商可以降价销售,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浮动幅度,多数城市允许备案价下浮(如10%-20%),下浮超过需重新备案并说明原因;若下浮无限制,但需在售楼处公示降价原因及实际价格,避免“恶意降价”扰乱市场(如低于成本价销售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),需要注意的是,限价城市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备案价或最高限价,但可低于备案价优惠。
问:购房者如何查询某楼盘的备案价格?
答:购房者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:①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“商品房价格备案公示”专栏,输入楼盘名称或开发商名称即可查询;②售楼处现场公示的《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》,需包含房源明细及备案单价;③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,提供楼盘名称可调取备案信息;④第三方房产平台(如贝壳、安居客等),标注“官方备案价”的房源信息已与政府部门数据同步,可信度较高。